12月20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公布了《中醫康復中心建設單位名單》,確定了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等31所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少數民族醫醫院)為中醫康復中心建設單位。
要求各中醫康復中心建設單位在三年建設周期內,建設成為區域中醫康復治療服務中心、科研創新中心、人才培養中心和質量控制中心,發揮示范和引領作用,推動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對中醫康復中心建設情況進行督導和評估,對于建設期滿終期評估不合格的,不再保留建設資格并進行通報。
中醫康復中心建設單位名單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
天津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河北省中醫院
山西省針灸醫院
內蒙古自治區國際蒙醫醫院
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
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臨床醫院
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岳陽中西醫結合醫院
江蘇省第二中醫院
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醫院
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康復醫院
江西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
山東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山東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河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湖北省中西醫結合醫院
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廣東省第二中醫院
廣西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海南省中醫院
重慶市中醫院
四川省骨科醫院
廣東省中醫院貴州醫院
昌都市藏醫院
陜西省中醫醫院
甘肅省中醫院
寧夏回族自治區中醫醫院暨中醫研究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維吾爾醫醫院
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
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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