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切實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療服務供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面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防病治病能力,強化基本醫療帶動作用,促進全省基層衛生健康工作高質量發展,盡最大努力滿足群眾在家門口的就醫需求。
《通知》提出,推動基本醫療服務供給全覆蓋。今年6月底前,所有政府辦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要按標準設置臨床科室,并做到應開盡開、應診盡診;設置床位的要全面恢復住院功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不開展或緩開展住院服務。所有村衛生室要能夠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不具備診療能力的要通過鄉鎮衛生院定期巡診、派駐以及鄰(聯)村延伸服務等方式,保障基本醫療服務供給。
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全覆蓋。各市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城市醫療集團或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要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對所有基層成員單位醫療服務情況的摸底調查和一對一幫扶計劃的制定,并于6月底前全面啟動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幫扶行動,通過科包院、設置聯合門診、聯合病房以及建立中級及以上職稱醫療專家定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坐診排班制度等多種方式,盡最大努力補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科室和住院病房業務開展能力不足短板,全面帶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療服務能力有效提升。
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使用全覆蓋。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全省將通過海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基本醫療模塊)自動抓取診療數據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開展情況監測評價,并作為基本藥物補助等經費分配和績效考核補助的重要依據。
省衛生健康委還將于今年7月起,在全省開展為期半年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紀律和作風專項整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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