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并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2016年7月4日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87號公布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將同時廢止。
抖音平臺去年6月發布的《關于“三品一械”和獸藥直播間廣告禁投的公告》中明確,掛載“三品一械”(藥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醫療器械)和獸藥類目商品的直播間不可進行投放,并提醒商家及創作者合理安排投放,不推廣掛載三品一械和獸藥類目商品的直播間。
今年2月,抖音發布新版《【醫療器械】品類管理規范》也引起較大關注。
《規范》顯示,目前可以入駐抖音平臺銷售的醫療器械有43類,包括體外檢測、呼吸機、制氧機、霧化器、聽診器、口罩、手套、胎心監測用品、養生器械、護理床、隱形眼鏡、衛生/傷口/醫用敷料等產品。
另外,《規范》中就“推廣規范”的部分作出如下規定:
創作者以直播、短視頻等方式推廣(分享)商品時,需遵守《電商創作者管理總則》、 《醫療器械類商品宣傳規范》中的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于:
· 短視頻、直播間售賣的商品需確認已獲得醫療器械類廣告審查批準文號 。
·創作者介紹醫療器械名稱、適用范圍、作用機理或者結構及組成等內容時,需以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說明書內容為準。不得超出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說明書范圍 。
此次發布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對于醫療、醫藥、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互聯網廣告發布規定,在繼承2016年發布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的同時,有了更多表述。(詳見第八條、第十二條)
第八條 禁止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的,不得在同一頁面或者同時出現相關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地址、聯系方式、購物鏈接等內容。
第十二條 在針對未成年人的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序、公眾號等互聯網媒介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
從條文來看,禁止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科普”方式帶貨,針對未成年人的互聯網媒介也不得發布醫療保健產品相關的廣告。
毋庸置疑,新版《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入駐抖音平臺的醫療器械企業的互聯網銷售規范。同時,在所有互聯網平臺上關于醫療健康產品的推廣規定也進一步收緊。
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關于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規定
第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以及禁止發布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互聯網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
禁止利用互聯網發布煙草(含電子煙)廣告。
禁止利用互聯網發布處方藥廣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條 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廣告,應當在發布前由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對須經審查的互聯網廣告,應當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內容發布,不得剪輯、拼接、修改。已經審查通過的廣告內容需要改動的,應當重新申請廣告審查。
第八條 禁止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的,不得在同一頁面或者同時出現相關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地址、聯系方式、購物鏈接等內容。
第十二條 在針對未成年人的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序、公眾號等互聯網媒介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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