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工信部發布通知,宣布開展2023年物聯網賦能行業發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此次面向行業應用、社會治理、民生消費三大領域,聚焦十二個產業融合應用方向開展本次典型案例征集。
其中,面向公共衛生,聚焦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智慧病房、遠程會診等場景,征集有利于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應用案例。面向智慧健康,聚焦個人健康監測、體育訓練與體育賽事、智慧場館等場景,征集有利于促進醫療、健康、體育跨界結合,有效提升全民健康水平的應用案例。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21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物聯網賦能行業發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廳科〔2023〕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動物聯網產業創新發展,加強典型經驗總結和優秀案例推廣,更好發揮物聯網賦能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作用,現組織開展2023年物聯網賦能行業發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按照《物聯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工信部聯科〔2021〕130號)關于融合應用發展行動的重點工作部署,面向行業應用、社會治理、民生消費三大領域,聚焦十二個產業融合應用方向開展本次典型案例征集。 (一)行業應用領域 1.智能制造。聚焦生產環境監測、物料實時監測、設備健康管理、經營管控一體化、現場輔助裝配等場景,征集有利于工業現場“啞設備”數據采集和聯網能力改造、企業內網和外網升級改造的應用案例。 2.智慧農業。聚焦農業生產、環境監測、生物本體識別、植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畜禽水產養殖、漁船動態監控、漁政執法遠程監控、水生生物資源監測、農產品質量追溯等場景,征集有利于推進農業生產經營和服務數字化的應用案例。 3.智能建造。聚焦建材部品生產采購運輸、BIM協同設計、智慧工地、智慧運維、智慧建筑等場景,征集有效提升建造質量、人員安全、施工監管水平的應用案例。 4.智慧環保。聚焦污染源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生態保護、碳減排、監督執法等場景,征集有利于提升生態環境感知能力和管理決策智能化水平的應用案例。 (二)社會治理領域 5.智慧城市。聚焦智慧城市地面、地下基礎設施綜合感知、管理、評估等方面,面向城市數據要素、跨部門數據可信共享、城市智能中臺和協同應用等場景,征集有利于提升城市現代化治理水平的應用案例。 6.數字鄉村。聚焦鄉村基礎設施智能化升級、應急管理、防災減災和疫情防控等場景,征集有利于提升鄉村治理能力的應用案例。 7.智能交通。聚焦城市道路智能管理、交通信號聯動、公交優先通行控制、道路危險識別、智慧停車管理、自動駕駛、智能網聯汽車、電動自行車定位追蹤、船舶自動感知與識別、低空智聯網等場景,征集有利于城市交通網聯化協同化發展和空天地一體化建設的應用案例。 8.智慧能源。聚焦區域能源管理、智能計量、綜合能源服務、多種能源網柔性互聯和聯合調控等場景,征集有利于能源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和綠色能源建設的應用案例。 9.公共衛生。聚焦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智慧病房、遠程會診等場景,征集有利于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應用案例。 (三)民生消費領域 10.智慧文旅。聚焦景區綜合服務數字化管理、文物保護、沉浸式體驗、虛擬展廳、智慧導覽等場景,征集有利于面向游客提供更加安全、便利和舒適的品質化旅游服務的應用案例。 11.智慧家居。聚焦視頻監控、智能門禁、能耗管理、消防預警等場景,征集多模態生物識別、互聯互通、空中下載(OTA)等技術與家電、照明、門鎖、家庭網關等產品融合應用的案例。 12.智慧健康。聚焦個人健康監測、體育訓練與體育賽事、智慧場館等場景,征集有利于促進醫療、健康、體育跨界結合,有效提升全民健康水平的應用案例。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報主體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在信用等方面無不良記錄。 (二)應用案例須已落地并取得成效,在物聯網融合應用中取得創新性突破,實施效果顯著,帶動作用強,對相關行業或企業具有較強借鑒意義和推廣價值。 (三)申報材料要求客觀、真實,能充分體現物聯網的技術特點,高度聚焦實際場景應用需求和重點問題。 (四)每個申報主體限申報1項。 三、申報流程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網上填報和紙質版材料報送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填報 申報單位登錄“2023年物聯網賦能行業發展典型案例征集系統”(www.iotproj.cesi.cn,以下簡稱申報系統),完成注冊后填寫申報所需信息。申報起始時間為2023年3月30日,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21日。 (二)案例推薦 1.推薦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中央企業和部屬單位負責組織推薦。推薦單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使用專用的賬號登錄申報系統,確定推薦名單,導出推薦案例信息匯總表,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2. 推薦數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案例不超過10項。各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部屬單位推薦案例不超過5項,不占屬地指標,可直接報送。重慶南岸、江西鷹潭、福建福州、浙江杭州、江蘇無錫等五個國家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物聯網)可獨立推薦案例不超過5項,物聯網示范基地案例不占屬地指標,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后統一報送。 (三)材料報送 推薦單位于2023年5月5日前統一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案例信息匯總表、推薦案例的蓋章版申報書(一式三份)郵寄至聯系地址,紙質版材料應與線上填報內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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