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新華社發布消息,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靳偉因北京長峰醫院重大火災事故被問責。
北京市紀檢監察機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和消防救援隊伍相關紀檢機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的41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其中,給予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劉俊彩政務記過處分。
北京長峰醫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文杰、北京長峰醫院院長王曉玲、中源信誠(北京)建筑裝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偉峰等20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其中19人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今年4月18日,長峰醫院突發火災,事故造成29人死亡
新華社消息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北京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靳偉在北京豐臺長峰醫院“4·18”重大火災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靳偉同志作為分管衛生健康工作的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生產的指示要求存在差距,對北京市衛生健康部門**管理力量薄弱、醫療機構消防**隱患突出的問題重視不夠,督促市衛生健康部門履行“管行業必須管**”職責、醫療機構落實**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由國家監委給予靳偉同志政務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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